近日,深圳市市場稽查局、深圳市公安局聯合查處的特大生產、銷售假藥案,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,主犯紀維維被判有期徒刑13年,并處罰金1500萬元,陳忠華被判有期徒刑10年,并處罰金500萬元,其余6人被判3至5年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據了解,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接到舉報,反映深圳有人銷售假藥。市場稽查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暗訪摸排,經執法人員研判,涉案人員銷售的抗癌藥未經我國批準,應按假藥論處,其銷售假藥的行為已涉嫌犯罪。經充分部署,市場稽查局聯合公安機關,出動執法人員和公安干警54人,對4個涉案地點開展集中收網行動,抓獲并刑拘陳忠華等犯罪嫌疑人7人,繳獲藥品50余箱,以及黃色藥粉、果糖、淀粉、膠囊殼、電子秤等用于生產藥品的物品一批。
同時,市場稽查局聯合公安機關持續調查查明,涉案人員在香港、深圳注冊多家公司,從境外采購未經我國批準進口的抗癌藥和原料藥走私入境,并自行灌裝生產名為“AZD9291”的抗癌藥,采取網上宣傳、實地推銷,通過電話、短信、QQ、微信等方式接單,利用快遞將其自制抗癌藥和境外抗癌藥銷往全國30個省份。